“专业黄金代购,大牌首饰克减百元!”“亲,您的首饰还在调货,需要再耐心等待。”……谁能想到,折扣诱人的黄金代购背后,竟暗藏只收钱不发货的诈骗陷阱。2024年12月18日,由襄阳高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谢某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2023年初,谢某开始在网上从事黄金代购、销售工作。然而到了年底,谢某因沉迷网络赌博,个人资金周转出现问题,遂将主意打到了客户的黄金货款上。自2023年末至今年4月,谢某在各大网络平台以“大品牌黄金每克减一百至一百五不等”为噱头,成功吸引众多黄金代购客户。在与客户敲定黄金款式与价格后,谢某利用自己的微信与支付宝账户,骗取部分顾客的代购款,用于个人赌博及娱乐消费。而后,他以种种借口拖延发货,一旦客户催得紧了,就挪用下一位客户的货款去购买黄金给上一位客户发货。就这样,谢某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累计骗取客户代购款32万余元。这些款项均被其用于网络赌博及日常开销,直至东窗事发,客户报警。
今年5月,谢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其骗取黄金代购款的事实。随后,公安机关将谢某涉嫌合同诈骗一案,移送至高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谢某在与客户达成黄金物品购买的口头协议及事实交易后,仅少量履行或完全不履行合同义务,私自使用个人收款码收取客户货款,并将其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致使客户无法收到货物,诈骗金额高达32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