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相关人员共同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规范》,《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公安厅关于在办理涉企、涉毒刑事案件中加强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的通知》,襄阳市人民检察院、襄阳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毒品犯罪立案监督工作的十条措施(试行)》以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公安厅《关于毒品犯罪案件管辖问题的会议纪要》,就如何落实文件精神、制定相应措施、提高办案质效进行学习讨论,并围绕各单位职能、工作分工建言献策。
高新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炜建议做好常态化沟通与配合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建立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完善实质性监督制约。
“我们将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供涉企、涉毒案件接报案、受案、立案、撤案等执法信息,切实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高新区公安分局分管法制副局长詹运红表示,加大涉企、涉毒案件沟通联络。
高新区公安分局分管刑侦副局长何晖表示刑事侦查应以审判为中心,加强与检法的沟通协作,按照文件要求推进落实,同时应加强学习,提高侦查人员的办案能力。
高新区法院法官张骞结合审判实践对全面深化公检法良性互动和协作配合,更好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发表看法。
此次会议明确了立、撤案文书抄送机制,确定下一阶段侦查协作办公室的工作重点。会议还对电信网络犯罪中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有关证据标准、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等达成了一致意见。
下一步,襄阳高新区检察院将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枢纽作用,集聚智慧、凝聚共识,坚持监督与协作并重,力促侦监协作走深、走实,共同推动执法司法水平提质增效。